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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阳区公布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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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9-10 09:20 吉阳党建

9月9日,《吉阳区区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》在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公布。《吉阳区区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》按照吉阳区“制度建设年”行动方案精神,根据职权法定、权责一致、公开透明、便民高效和问题导向原则编制。

区级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职权编码、职权名称、职权依据和实施主体,共涉及20个部门的行政职权588项(分别是:行政许可187项,行政强制2项,行政给付32项,行政确认29项,行政裁决0项,行政处罚72项,行政征收4项,行政检查110项,行政奖励33项,其他权力119项);区级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、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公共服务事项,共涉及40个部门的2206项责任事项(分别是:部门主要职责470项,具体工作事项1463项,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79项,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6项,公共服务事项128项)。

《吉阳区区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》的编制调整工作从5月18日启动,历时3个月并经历初审、公开征求意见、论证审核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,收集到一批高质量的反馈意见并及时修改完毕,经吉阳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区“制度建设年”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。

通过本次权责清单编制,让权力运行透明,责任如影随形,百姓监督有据,切实做到“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”,有力促进了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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